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 > 热点问答
热点问答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设断(鉴定)为职业病超过1年还能申请认定工伤吗?
发布时间:2025-12-12 来源:四川人社微信公众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具体情形包括五个方面: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的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Baidu
map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