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 > 热点问答
热点问答
失业金没领完,就业后再次失业,之前的失业保险金还能领吗?
发布时间:2025-12-02 来源:四川人社微信公众号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其中,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个人原因辞职的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Baidu
map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