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瑞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目前已处于“失联”“空壳”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管理指引》(银监发〔2010〕77号)、《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银保监〔2018〕1号)等有关规定,经公示,我局决定注销四川瑞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名单附后)。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注销后,上述公司不得经营融资担保业务,名称中不得使用“融资担保”字样,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融资担保业务,营业场所等不得使用与融资担保有关的标识,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续。
特此公告。
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