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机关提供支撑保障的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2、承担教育厅直属高校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辅助性工作;承担全省高校实验室、中小学(幼儿园)固定资产统计与分析的事务性工作。3、承担全省教育技术装备质量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4、参与全省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图书配备以及劳动教育、综合实践、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的规划、项目计划拟订,并承担学校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实验教学和图书阅读等活动组织的行政辅助工作。5、参与全省教育标准化研究;参与拟订、修订教育地方标准。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1、承担教育技术装备的理论、政策、应用研究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2、承担教学仪器设备产品质量检验监测的事务性工作。
三、完成四川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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