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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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组织编报部门预决算,牵头提出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使用方向和原则;牵头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等财政专项资金的日常监督和审计;负责委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保值增值、正常营运和重大资产处置;负责直属单位、目标管理、内部审计工作。

联系电话:028-86264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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