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情况
1.中央下达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情况
2023年,国家下达我省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59529万元,其中国土绿化支出104134万元,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137226万元,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17782万元,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经费387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
2.中央下达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1)数量指标: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8393万亩,原天保工程区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979.2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266227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2493976亩,新一轮退耕还草延长期补助77599亩,造林55万亩,油茶新造1.69万亩,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1.51万亩,森林质量提升495.89万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93.63万亩,松材线虫病防治90万亩,美国白蛾等其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640万亩次,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610万亩,林草科技推广项目13个,草种繁育0.3万亩,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当年任务2.08万亩,全国性森林综合监测项目样地1119个,全国性草原综合监测项目样地1086个,全国性湿地综合监测项目样地312个,全国性荒漠综合监测项目样地8个,全国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监测数量120000个,巡护面积≥10800万亩,飞机飞行时长≥540小时,布防飞机数量≥3架。
(2)质量指标: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质量达标率≥85%,造林面积合格率≥90%,森林质量提升合格率≥85%,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面积合格率≥85%,油茶新造成活率≥85%,低产低效林改造油茶存活率≥90%,油茶良种使用率100%,森林火灾受害率≤0.9‰,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任务完成率(同林长制考核细则)≥40%,非国有林管护责任落实率100%,显著提升护林巡护能力,实际完成飞行小时数/计划小时数≥80%,布局计划完成率≥95%,有效降低火情早期处置响应时间。
(3)时效指标: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当期任务完成率≥85%,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85%,油茶新造当期任务完成率≥90%,油茶改造当期任务完成率≥90%,森林可持续经营当期任务完成率≥85%,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当期任务完成率≥85%,非国有林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85%,接到处置指令后响应时间≤2小时。
(4)成本指标: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标准400元/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标准100元/亩,新一轮退耕还草延长期补助标准100元/亩,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标准20元/亩,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标准16元/亩,地方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3元/亩。
(5)生态效益指标: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成效明显,非国有林管护效果得到有效管护,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发挥生态效益增强,对地区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明显有利于森林草原资源保护。
(6)社会效益指标:民生状况逐步改善,油茶营造带动就业人数≥2312人,明显提升巡护区森林草原防火巡护能力。
(7)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对地区油茶产业发展可持续性影响明显。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退耕农户居民满意度≥90%,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85%,周边群众满意度≥90%。
(二)我省下达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情况
1.我省下达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情况
根据中央下达资金情况,我省共下达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59529万元,其中国土绿化支出104134万元,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137226万元,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17782万元,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经费387万元,资金已全部下达。
2.我省下达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
(1)数量指标: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8393万亩,原天保工程区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979.2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266227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2493976亩,新一轮退耕还草延长期补助77599亩,造林55万亩,油茶新造1.69万亩,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1.51万亩,森林质量提升495.89万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08万亩,松材线虫病防治90万亩,美国白蛾等其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640万亩次,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620.5万亩,林草科技推广项目40个,草种繁育0.3万亩,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当年任务2.08万亩,全国性森林综合监测项目样地1119个,全国性草原综合监测项目样地1086个,全国性湿地综合监测项目样地312个,全国性荒漠综合监测项目样地8个,全国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监测数量84412个,巡护面积≥10800万亩,飞机飞行时长≥540小时,布防飞机数量≥3架。
(2)质量指标: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质量达标率≥85%,造林面积合格率≥90%,森林质量提升合格率≥85%,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面积合格率≥85%,油茶新造成活率≥85%,低产低效林改造油茶存活率≥90%,油茶良种使用率100%,森林火灾受害率≤0.9‰,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任务完成率(同林长制考核细则)≥40%,非国有林管护责任落实率100%,显著提升护林巡护能力,实际完成飞行小时数/计划小时数≥80%,布局计划完成率≥95%,有效降低火情早期处置响应时间。
(3)时效指标: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当期任务完成率≥85%,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85%,油茶新造当期任务完成率≥90%,油茶改造当期任务完成率≥90%,森林可持续经营当期任务完成率≥85%,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当期任务完成率≥85%,非国有林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85%,接到处置指令后响应时间≤2小时。
(4)成本指标: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标准400元/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标准100元/亩,新一轮退耕还草延长期补助标准100元/亩,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标准20元/亩,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标准16元/亩,地方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3元/亩。
(5)生态效益指标: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成效明显,非国有林管护效果得到有效管护,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发挥生态效益增强,对地区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明显有利于森林草原资源保护。
(6)社会效益指标:民生状况逐步改善,油茶营造带动就业人数≥2312人,明显提升巡护区森林草原防火巡护能力。
(7)可持续影响指标: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对地区油茶产业发展可持续性影响明显。
(8)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退耕农户居民满意度≥90%,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85%,周边群众满意度≥90%。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接到中央资金文件后,我省按照工作流程全额将资金分解下达各市(州)及扩权县(市),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截至评价日,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已执行193866.95万元、执行率75.35%,其中国土绿化支出56120.72万元、执行率55.09%,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131603.48万元、执行率95.9%,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支出6142.75万元、执行率34.54%,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经费387万元尚未支付。
造林补助被整合7.2万亩,涉及资金1625万元,其中昭化区254万元、1万亩,朝天区261万元、1万亩,剑阁县454万元、2.3万亩,青川县423万元、2万亩,苍溪县233万元、0.9万亩;阿坝州壤塘县草原生态修复治理2.25万亩被整合,涉及资金629万元。以上均已调整绩效目标,执行资金中不包含统筹出去的资金,实际完成值均为统筹后的完成值,执行率均为扣除整合资金后的。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分配科学性。我省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林业改革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2.下达及时性。我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分解下达资金,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已全部下达。
3.拨付合规性。我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4.使用规范性。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印发《2023年林草项目管理年工作方案》,在全省组织开展林草项目管理年活动。修订完善《四川省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印发《四川林草项目先建后补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关于做好中省财政林草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规范项目资金申报和入库管理,从制度上保障资金使用规范。二是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组织开展石棉县、古蔺县林草项目资金管理综合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并督促问题整改。开展林业贷款贴息专题调研,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三是严格按照项目执行,目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5.执行准确性。各地(单位)按照下达预算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一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我局主动查找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薄弱环节,针对省级林草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方面制度缺失情况,制定印发《四川省省级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建立省级林草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管理机制。二是按照“县级自查、市级抽查、省级核查”的方式,组织全省林草系统全面开展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省级抽取6个县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和资金稽查,并分别形成工作报告。三是加强调研了解实情。组织调研组深入6个市(州)的10个县(市、区),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调研,形成《全省林草系统预算绩效管理现状调研报告》,为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7.支出责任履行情况。我省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我省进一步完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措施,巩固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持续发挥生态效益,确保退耕农户利益;增加造林面积、开展森林可持续经营提升森林质量;实施油茶营造1万亩,油茶良种使用率达100%;通过良种良艺良法科学营造,促进油茶扩面提质增效,助推油茶产业发展,促进群众就业增收;促进原天保工程区非国有地方公益林有效保护和管理,加强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强化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实施林木良种培育、草种繁育、林业草原科技推广,开展全国性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监测。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2023年完成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8393万亩,原天保工程区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979.25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262803.8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2492623亩,新一轮退耕还草延长期补助41425.5亩,造林15.23万亩,油茶新造0万亩,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1万亩,森林质量提升485.97万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0万亩,松材线虫病防治133.6万亩,美国白蛾等其他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692.59万亩次,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0万亩,实施林草科技推广项目40个,草种繁育0万亩,完成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2.08万亩,全国性森林综合监测项目样地1119个,全国性草原综合监测项目样地1086个,全国性湿地综合监测项目样地312个,全国性荒漠综合监测项目样地8个,全国性林草湿荒综合监测项目图斑监测数量84412个,巡护面积10800万亩,飞机飞行时长542.99小时,布防飞机3架。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2023年全省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质量达标率为0,造林面积合格率90%,森林质量提升合格率90%,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面积合格率为0,油茶新造成活率85%,低产低效林改造油茶存活率90%,油茶良种使用率100%,森林火灾受害率0.0096‰,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任务完成率(同林长制考核细则)100%,非国有林管护责任落实率100%,显著提升护林巡护能力,实际完成飞行小时数/计划小时数80.4%,布局计划完成率100%,有效降低火情早期处置响应时间。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2023年全省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当期任务完成率为0,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31.86%,油茶新造当期任务完成率0,油茶改造当期任务完成率66.23%,森林可持续经营当期任务完成率98%,非天然商品林质量提升当期任务完成率为0,非国有林保护补偿当期任务完成率100%,接到处置指令后响应时间1.8小时。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国家资金下达情况,结合我省实际,经统筹,2023年我省新一轮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标准400元/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标准100元/亩,新一轮退耕还草延长期补助标准100元/亩,上一轮政策到期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标准20元/亩,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标准16元/亩,地方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3元/亩。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2023年我省民生状况逐步改善,油茶营造带动就业人数2348人,明显提升巡护区森林草原防火巡护能力。
(2)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据统计,2023年我省林业草原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成效明显,非国有林管护效果得到有效管护,森林、草原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发挥生态效益增强,对地区森林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明显,明显有利于森林草原资源保护。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2023年我省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明显,持续发挥生态作用显著,对地区油茶产业发展可持续性影响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据统计,2023年退耕农户居民满意度90%,项目涉及职工和周边群众满意度90%,周边群众满意度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本次绩效评价退耕还林还草、草原生态修复、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造林等项目部分指标尚未完成,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退耕还林还草面积检查验收不合格,正在进行补植补造,待验收合格后再兑现资金;农户信息错误等导致打卡失败,待农户信息更正后再兑现。二是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地为高原高寒地区,施工期短,待冻土期结束后才能开工建设。三是绩效评价时间节点刚好在项目执行期间,该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际完成的目标有偏差。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未完工项目的督促指导,要求各地对未完成的项目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已完成的项目及时组织检查验收,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同时,为用好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我省将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一是落实项目通报和投诉举报制度,按月运用项目调度数据,加大提醒和约谈力度,局党组每半年通报一次项目实施情况,压实项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业务部门和地方林草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二是继续开展林草项目管理督导调研,出台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具体举措。三是强化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采取省市联动、县级自评、第三方机构参与等方式,建立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资金稽查和绩效评价体系。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我省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财政厅相关要求,5月15日前,各级林草主管部门针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预算执行率偏离、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整改举措。5月31日前,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向同级人大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市(州)、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公开《自评表》,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要在门户网站公开《自评表》和《自评报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