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四川省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845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4-07-18 来源:办公室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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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四川省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0845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何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天府森林粮库建设构建多元化食物体系的建议》(第0845号提案)收悉,现办理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资源保护力度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在省政府印发的《建设“天府森林粮库”实施方案》中,将资源保护提质行动列为“天府森林粮库”建设七大行动之一,统筹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注重林粮与其他产业协调发展。同时,持续加强政策指导和资金投入,加大天然林保护与修复力度。2021—2023全省开展国有林抚育217.82万亩2021—2023累计投入天然林保护修复中省资金106.5亿元。正在开展省级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对天然林保护修复任务安排、保护区域分类划定、管护体系、保护修复管理机制等进一步优化调整鼓励和支持国有林保护企业积极参与天府森林四库建设。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规定,积极推进林地管理边界划定工作,进一步明确林地管理边界。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林木凭证采伐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森林督查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

二、关于稳步推进“天府森林粮库”建设的建议

按照《建设天府森林粮库实施方案》即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年初,我局制定印发天府森林粮库六大工程建设指南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8项重点任务,细化22项具体指标,布局天府森林粮库建设施工图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天府森林粮库建设。同时,通过省政府在线访谈节目、科技下乡万里行等活动开展《建设天府森林粮库实施方案》政策解读。编制省级天府森林粮库高质量发展县、现代产业园区和基地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目前已征求完成省级有关部门及市(州)林草主管部门意见,正按程序报请印发。会同财政厅,首次以竞争性立项的方式,完成20天府森林粮库建设项目遴选工作,涉及核桃、油茶、油橄榄等本油料,板栗等木本粮食,厚朴、石斛等林草中药材,竹笋加工等,得到了财政部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广泛关注。其中,第一批11天府森林粮库建设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审查。截至目前,全省已落实中省财政资金近3亿元推动天府森林粮库建设。

三、关于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建议

支持各地用好用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等10个部门《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 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20201753号),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改规〔20236号)《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等现有支持政策,指导各地结合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通过示范典型创建,引领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将林下中药材、林下食用菌种植和采集等林下经济产业分别纳入百万亩林药提升工程和千万亩林菌双增工程重点推进实施。遴选的20天府森林粮库示范建设项目中涉及林下经济项目4个,占总项目的20%

四、关于积极打造有机品牌的建议

积极打造天府林粮”“川林好物”“天府茶油等区域公共品牌,支持林粮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原产地保护标识等认证,对符合条件的森林粮库品牌优先纳入天府粮仓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培育认定。推动天府森林粮库产品入驻天府粮仓销售专区专柜,以及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超市门店。支持林粮企业利用西博会、林博会、农博会、农高会、农交会等平台开展特色产品、新产品推介、营销、宣传活动。指导各地利用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营销渠道,打造林粮网红品牌。支持林粮产区举办核桃文化节、油橄榄采摘节、油茶花节、农民丰收节等节会活动,提高天府森林粮库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关于加大金融税收扶持力度的建议

持续推动符合国家政策的林业项目纳入国家政策性贷款支持范围,加大政策性贷款投放力度。出台《关于做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破解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引导金融机构主动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普惠小微企业金融扶持力度。持续推广支小惠商贷”“助农振兴贷等财金互动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贷款投放力度。推动融资担保公司降低贷款门槛、降低贷款成本、提高贷款效率、灵活贷款期限,为木本粮食、木本油料等林粮重点产业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融资担保服务。引导林业经营主体通过绿蓉融等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开展绿色认证和项目融资对接,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指导各地开展地方特色林业保险开发工作。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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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四川省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845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7-18 来源:办公室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政协四川省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0845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何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天府森林粮库建设构建多元化食物体系的建议》(第0845号提案)收悉,现办理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资源保护力度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在省政府印发的《建设“天府森林粮库”实施方案》中,将资源保护提质行动列为“天府森林粮库”建设七大行动之一,统筹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注重林粮与其他产业协调发展。同时,持续加强政策指导和资金投入,加大天然林保护与修复力度。2021—2023全省开展国有林抚育217.82万亩2021—2023累计投入天然林保护修复中省资金106.5亿元。正在开展省级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对天然林保护修复任务安排、保护区域分类划定、管护体系、保护修复管理机制等进一步优化调整鼓励和支持国有林保护企业积极参与天府森林四库建设。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规定,积极推进林地管理边界划定工作,进一步明确林地管理边界。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林木凭证采伐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持续推进森林督查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

二、关于稳步推进“天府森林粮库”建设的建议

按照《建设天府森林粮库实施方案》即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年初,我局制定印发天府森林粮库六大工程建设指南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8项重点任务,细化22项具体指标,布局天府森林粮库建设施工图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天府森林粮库建设。同时,通过省政府在线访谈节目、科技下乡万里行等活动开展《建设天府森林粮库实施方案》政策解读。编制省级天府森林粮库高质量发展县、现代产业园区和基地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目前已征求完成省级有关部门及市(州)林草主管部门意见,正按程序报请印发。会同财政厅,首次以竞争性立项的方式,完成20天府森林粮库建设项目遴选工作,涉及核桃、油茶、油橄榄等本油料,板栗等木本粮食,厚朴、石斛等林草中药材,竹笋加工等,得到了财政部的高度肯定和社会广泛关注。其中,第一批11天府森林粮库建设项目已完成实施方案审查。截至目前,全省已落实中省财政资金近3亿元推动天府森林粮库建设。

三、关于积极发展林下经济产业的建议

支持各地用好用活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草局等10个部门《关于科学利用林地资源 促进木本粮油和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农经〔20201753号),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改规〔20236号)《全国林下经济发展指南》(2021—2030年)等现有支持政策,指导各地结合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通过示范典型创建,引领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将林下中药材、林下食用菌种植和采集等林下经济产业分别纳入百万亩林药提升工程和千万亩林菌双增工程重点推进实施。遴选的20天府森林粮库示范建设项目中涉及林下经济项目4个,占总项目的20%

四、关于积极打造有机品牌的建议

积极打造天府林粮”“川林好物”“天府茶油等区域公共品牌,支持林粮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原产地保护标识等认证,对符合条件的森林粮库品牌优先纳入天府粮仓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培育认定。推动天府森林粮库产品入驻天府粮仓销售专区专柜,以及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超市门店。支持林粮企业利用西博会、林博会、农博会、农高会、农交会等平台开展特色产品、新产品推介、营销、宣传活动。指导各地利用电商平台、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营销渠道,打造林粮网红品牌。支持林粮产区举办核桃文化节、油橄榄采摘节、油茶花节、农民丰收节等节会活动,提高天府森林粮库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关于加大金融税收扶持力度的建议

持续推动符合国家政策的林业项目纳入国家政策性贷款支持范围,加大政策性贷款投放力度。出台《关于做好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破解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引导金融机构主动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普惠小微企业金融扶持力度。持续推广支小惠商贷”“助农振兴贷等财金互动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贷款投放力度。推动融资担保公司降低贷款门槛、降低贷款成本、提高贷款效率、灵活贷款期限,为木本粮食、木本油料等林粮重点产业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融资担保服务。引导林业经营主体通过绿蓉融等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开展绿色认证和项目融资对接,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指导各地开展地方特色林业保险开发工作。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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