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推进储备林建设,近日,省林草局印发《四川省金融贷款国家储备林项目清理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金融贷款国家储备林项目清理评价工作。
此次清理评价对象为省林草局已备案的储备林项目,对已放款项目从组织保障、要素保障、施工保障、项目方案、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设定了17项评价指标,对已备案未放款项目从组织保障、要素保障、前期工作、项目方案、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设定了14项评价指标。经项目建设主体自评、县级人民政府初审和市级林草主管部门复核后,报省林草局审核,对审核评分≥80分的项目,由省林草局出具同意国家储备林项目继续实施的意见,抄送相关金融机构作为继续开展评估、授信和发放贷款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