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粮食储备处 发布时间:2021-12-10 18:04
各市(州)粮食和储备局,四川粮油批发中心、四川省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为适应粮食流通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提高粮食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地发挥统计工作在服务宏观调控中的重要作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结合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实施细则》和《关于防范和惩治粮食流通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进行了修订完善,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附件-统计制度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