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安全仓储与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2-03-28 09:37
各市(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粮油中心监测站、四川省粮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粮油批发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和管理,保障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了《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提高认识,及时传达学习。《办法》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强化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确保监管部门、质检机构和相关人员准确掌握《办法》要求,有序组织开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二、结合任务,有效开展监测。《办法》对收购监测、库存监测、应急监测和其他专项监测进行了明确定义,各级各机构要结合年度收购监测计划、库存监测计划、军粮监测、“好粮油”监测任务,科学制定计划,合理区分任务,确保各项监测任务按要求完成,为粮食调控政策制定、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粮食质量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和交流等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三、运用成果,发挥体系效能。充分运用“优质粮食工程”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成果,结合“质检卫士”行动,坚持以保障区域粮食质量安全为重点,根据《办法》进一步规范检验监测流程,强化检验监测技术支撑,加强质检机构人才培养,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和有关部门支持,不断提升质检体系服务保障粮食安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
《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下载地址:http://www.lswz.gov.cn/html/zcfb/2022-02/18/content_269386.shtml
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