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商务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四川省商务厅发布时间:2016-03-16阅读:
  
 

 

四川省商务厅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四川省商务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切实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提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厅长办公会进行了专题部署,厅领导也多次在各种会议上进行强调,出台了《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细化了工作措施办法。一是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督促,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处室责任。规范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对处室职责、报送内容、报送时限、工作流程作了进一步明确。三是进一步明确厅公众网站建设的职责。对需要通过厅公众网站公开的具体内容作了全面明确,对每个栏目的信息提供单位作了更为准确的界定。四是加强对新媒体的管理。完善《商务厅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办法》,界定了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单位的责任,明确了相关处室报送信息的要求和流程,严防违规发送信息。
  二、积极推进主动公开信息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一是积极主动公开日常政务信息。坚持对厅内和全省商务系统开展的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及时报道,对厅内重要文件都在第一时间对外公布。对涉及全省范围改革方案、政策措施和项目资金,都在一定范围内多次征求意见,审议通过后,非涉密信息都予以了公开。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积极运用《四川日报》等平台,对我厅牵头拟制并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拓展市场扩大四川产品销售》等16个商务工作文件规定、市场拓展“三大活动”、“一带一路251计划”等重要文件、重大工作进行解读宣传。全年我厅主动在《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华西都市报》等媒体公开报道商务工作100余次。同时,结合以会代训方式,组织全省商务行主管部门和有关协会商会、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及时将我厅牵头制订的政策文件通过培训的方式进行讲解宣传,让大家更为全面的了解,督促更好地执行文件规定,用好各项政策。三是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在用好厅公众网站、《四川日报》等传统公开宣传平台和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公开的同时,积极运用政务微博、微信、做客省政府政务网、参加阳光政务等等形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我们以省政府名义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参加1次阳光政务在线访谈、1次做客省政府在线访谈,对一些重大事项、重大工作进行了专题对外发布。同时,我厅还加大了政务信息报送力度,全年省委采用省级商务系统信息得分159分,位列省直部门第4位,省政府采用得分286分,位列省直部门第6位,向商务部报送信息得分93,位列全国4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18位,厅机关荣获了“2015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我厅严格按照要求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到商务的重点领域都及时做好了相关工作。一是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通知的意见》(川府发〔2015〕14号)要求,对商务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清理,相继完成我厅143项行政权力事项的规范录入工作,做好我厅在省政府网站展示的2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修改完善,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目前,正在着手对《四川省商务厅内部管理制度汇编》进行修订完善。二是积极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的《2015年四川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安排意见》,积极做好牵头负责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日常事务工作,定期统计通报案件信息公开情况,加强检查考核力度。三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积极对2015年财政资金决算信息和2016年财政资金预算信息进行公开。对通过政府采购的项目,我厅都按要求及时在厅公众网上进行了公示。为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厅机关审计处对商务事务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经贸校、商服校等厅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审计,加大内部自查自纠工作力度。
  四、有序推进依申请公开
  我厅进一步理清了厅内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程序,以方便当事人为原则,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网络和现场接收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同时,我厅积极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正在对厅公众网栏目进行了完善,充实增加了信息公开子栏目,增加中文繁体和英文版,以满足不同网民的查阅需求。
  2015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也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新模式,拓展政务公开新渠道;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及时公布商务工作中的各种非涉密政府信息;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确保各项工作管理规范、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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