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卫函〔2023〕82号
姜怡委员:
感谢您对全省院前急救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构建院前急救保障体系推进健康四川建设的建议》(第1271号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与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省医保局、省大数据中心、省红十字会等部门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我委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院前急救工作,从多个层面加强院前急救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强化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分工。2020年,我委联合发改、财政、人社、医保等9部门制定印发《四川省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对院前急救服务体系、队伍、能力等建设内容、标准、运行机制等提出了相关要求,同时明确卫健、发改、教育、应急、人社、交通、医保等部门责任分工。二是强化急救培训,推动能力提升。近两年,我委指导各地急救指挥中心加快建设培训基地并配备必要设施和培训团队,定期开展培训工作,累计为系统内人员培训3.8万人次,为社会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提供急救培训服务12万人次;红十字会累计投入1860万元在20个市(州)建立41个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累计开展群众性普及培训582.87万人次,培训救护员69.5万人,培训救护师资3797人。同时,我委积极争取国家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自2020年以来,依托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和省人民医院累计开展250名院前急救医务人员专业培训;扎实做好333名驻地部队卫生人员急诊急救培训计划和方案,推动军民融合。三是强化法治建设,实现同质发展。2021年以来,组织省内专家参与国家卫生健康委《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修改完善工作;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牵头修订《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并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增和完善院前急救服务体系相关内容;我委颁布并实施《四川省急诊急救质量控制与评价标准(2019版)》,促进全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力争今年完成《四川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准则和质量控制规范》起草制订工作。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建立政府主导,相关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院前急救保障体系”建议的回复
一是今年3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急救中心(站)布局合理、设施设备先进完备、运行规范高效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及时、规范、有效的急救服务”。二是我委不断加强部门沟通,推动任务落地,与公安厅建立“警医”联勤协作机制,联合印发《关于构建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生命救援“绿色通道”工作机制的通知》《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警医联动救援救治长效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向社会公布事故定点救治医院110余家,2022年全省警医联动开辟急救“绿色通道”4140次,服务急救群众4773人次;会同省医保局印发《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将院前急救费用纳入医保价格调整范围,截至目前已有乐山、内江、凉山等11个统筹区将院前急救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三是为有力推动社会人员积极参与院前急救,我省公安交警部门不断加强人性化执法,明确对社会车辆在急救通行中违规闯红灯、超速、占用应急车道等情况,积极收集证据,免于处罚;对为救护车让行而产生的违反交通法规行为予以免责,对已经处罚的,提供证据申诉,方可撤销处罚。
(二)关于“制定出台院前急救保障体系相关管理条例”等建议的回复
一是《四川省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把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纳入“十四五”卫生发展规划,加大对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力度”,2020-2022年期间,省级财政共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6亿元,2020年在抗疫特别国债中安排180亿元用于支持全省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120指挥中心系统建设、配置负压救护车及必要的车载医疗设备等项目。二是在《四川省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中明确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内容、标准和运行机制,我省已搭建完成市县“两级调度、分级负责”的指挥调度体系,属地“市县乡村”四级院前急救网络,省级急救中心设置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全省21个市(州)均建立急救指挥调度机构,全省79个县(市、区)设置急救分中心,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和急救站1094个,院前急救车辆3577辆,负压救护车788辆,院前急救医师7645人,护士11118人,驾驶员3303人,调度员1121人;各地平均急救呼叫满足率、10秒接听率、3分钟出车率均达95%。三是按照统一教学大纲、技术标准、考核标准、发证管理的原则,采用《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标准化手册》《中国红十字会应急救护教学大纲》《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国际复苏指南》等标准组织开展急救师资、救护员、普及培训。
(三)关于“数字化赋能,构建院前急救保障体系”等建议的回复
一是持续加强院前急救体系信息化建设,《四川省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市(州)级以上急救中心设立统一的院前医疗急救智慧化云平台,与本级区域健康信息平台、二级以上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数据联通与共享”目标,截至2022年底,全省急救中心调度平台与覆盖区域二级以上医院数据实现共享互通占比提高至45.1%,急救中心调度平台与电信、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占比提高至38.6%。同时,将建设四川省卫生应急与急救数据中心纳入《四川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积极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二是我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指导各地各单位加强AED配置。同时与体育、交通、文旅等部门加强协作,积极推动旅游景点、商场、交通枢纽等重要公共场所AED配置工作,例如省体育局已经印发《关于做好体育场馆(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工作的通知》,对安装点位、资金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安排。群众可以在高德地图等APP上查询附近AED配置信息。三是与红十字会协同配合,运用自有媒体、新媒体平台传播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育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意识与能力。利用世界红十字日、世界急救日、国际志愿者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集中策划宣传,挖掘红十字应急救护典型事例、典型人物,大力开展宣传传播。四是推进各级各类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在《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十四五”期间支持市、县建设救护培训基地、景区救护站等应急救护培训场所100个目标,截至目前,全省20个市(州)已累计建设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65个,4A级以上景区建设红十字救护站25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委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深化院前急救联动机制,促进部门信息共享,一是与财政厅继续指导督促各地履行院前医疗急救经费保障主体责任;二是与交通厅细化院前急救交通保障机制,深化院前急救联勤联动模式,优化院前急救“绿色通道”管理;三是与省医保局启动院前急(抢)救纳入医保试点工作,动态调整“院前急救费”;四是与省红十字会加大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建设支持力度,持续加强急救技能培训和急救知识宣传;五是与通信部门推动数字化赋能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探索实现财政、人社、医保、税务等保障部门信息共享。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