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综合执法监督局 填报时间:2023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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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办结时间 |
1 |
中国电建集团透平科技有限公司 |
检查发现企业存在2条违法违规行为。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15号令)第四十五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按照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决定对单位作出处人民币叁万伍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个人作出处人民币叁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23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