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县域内违规乱建问题,巴塘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启动专项整治拆除行动,旨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城乡发展空间。
3月初,相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夏邛镇下桑卡村通金顶处新增5处施工现场,巴塘县自然资源局派遣执法队进行现场核查。经初步核查,5户均为违规建房,其中1户完成地基开挖、4户正在建设第一层。
经立案调查,5户当事人均非夏邛镇户籍村民,涉嫌通过私下交易非法获取集体土地,在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地批准书》的情况下,擅自于2024年年初开工建设,造成474.35平方米林地、187.66平方米草地及128.19平方米村道用地被非法侵占。案件具有“外来人员违规购地、组团式违建”两大特征。
3月27日,巴塘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下达“强制拆除正在建设搭建的违法建筑决定书”强制执行。巴塘县土地和规划违法乱象整治组依据“强制拆除正在建设搭建的违法建筑决定书”对夏邛镇下桑卡村通金顶处5户违法占地建房依法实施强制拆除,拆除总面积792.24平方米,同步开展地貌恢复工作,有力维护国土空间规划权威性和法律严肃性。
下一步,巴塘县局将坚持法律底线不动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以“零容忍”态度筑牢国土空间规范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