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名称、生成日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提出申请:

  (1)邮箱申请:scstyjbgs@163.com

  (2)信函、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传真号码:028—86623761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省体育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特别说明: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2. 登记

  对于有效的申请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在法定时限内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答复

  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四川省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应当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需要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和期限;

  (2)属于不予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其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出具《政府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应当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参见下图: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